电子合同纠纷案例:各类金融合同纠纷案例
2020-04-28

电子合同纠纷案例:各类金融合同纠纷案例


案例一借款合同纠纷

上海某信息技术公司(原告)与上海某科技公司(被告)借款合同纠纷

争议焦点:电子签名有效性

判决依据:《借款协议》有效性鉴定:该合同是双方经可靠的电子签章平台签署,符合《合同法》要求,双方借贷关系成立。

判决结果:原告胜诉。

 

案例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某银行股份公司区域支行(上诉人、原审原告)与邝某某(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争议焦点:无法认定存在合同关系。

判决依据:上诉人提交的《手机银行贷款协议》网上签约流程可以充分证明借款人在已知业务情况下填写本人基本信息、获取短信验证码、确认个人基本信息及还款账户信息后签约成功,符合银行借贷合同签署过程,双方借贷关系成立。

判决结果:撤回一审裁定,执行上诉请求。

 

金融贷款合同.jpg


案例三信用贷款合同纠纷

陈某(上诉人)与某小贷公司(被上诉人)信用贷款合同纠纷。

争议焦点:电子合同上无本人签名。

判决依据:《XX信用贷款合同》法律效力鉴定:此合同是上诉人以其名下的支付宝账户与被上诉公司通过网络数据电文的形式签订。由于上诉人名下的支付宝账户已通过实名认证程序,所绑定手机号是本人使用手机,所以,是在确定账户、登录及支付密码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该电子合同形式、内容合法、双方借贷关系成立。

判决结果:维持原判,驳回起诉。

 

案例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某银行区域分行(原告)与钱某、杨某(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争议焦点:否认电子合同约定内容

判决依据:《个人信用额度贷款合同》法律效力鉴定:该合同是被告人通过手机银行,在已知服务条款的情况下签署确认,符合银行业借款合同缔约过程的一般管理,属于依法成立生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判决结果:原告胜诉。


案例五、追偿权纠纷

深圳某融资担保公司(上诉人、原审原告)与杨某、李某、某商行(被上诉人)追偿权纠纷。

争议焦点:电子合同法律效力。

判决依据:《委托借款协议》、《担保函》及《借款合同》法律效力鉴定:被上诉人在某平台注册账号、领取数字证书、并使用数字证书在该平台进行了电子签名,是真实意愿、有时间戳的电子合同,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电子证据,担保人连带责任成立。

判决结果:撤销一审裁定,执行上诉请求。


案例六:买卖合同纠纷

杨某(上诉人、原审原告)与浙江某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浙江某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等买卖合同纠纷。

争议焦点:密码泄露,非本人操作

判决依据:本案双方签订的《期货交易协议》中,已经明确规定上诉人要修改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如因交易密码泄露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原告自行承担。后证明原告的确设置私人密码,但因秘级过低存在被盗的情况。据法律规定,只要客观上在交易中使用私人密码从事了交易行为,本人对此交易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其实,当前无论从政策环境还是法院认可度来看,电子合同都已经具备了普及趋势,但是,合法、正确的申请是安全使用电子合同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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