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工具创新还是产业革命?
2013-10-01

 本期嘉宾:

  丁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

  骆品亮: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系副系主任/教授

  李娟:上海金融信息服务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陈祥锋: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科学系副教授

  王安宇: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科学系副系主任/副教授

  周 汉:融道网创始人、CEO

  严定贵:你我贷创始人、上海嘉银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总裁

  张海晖:阿里巴巴政策研究室(金融与支付)高级专家

  商建刚: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从P2P网络信贷的风起云涌,到阿里巴巴的马云撂下改变银行的狠话,再到余额宝掀起的阵阵热浪,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火热程度绝对让人吃惊,模式更是层出不穷。

  当我们为极为诱惑的商业前景而热血沸腾时,是否想过,互联网金融是什么?它是否具备发展成产业的基本特征?或者只是一个为支持金融服务而衍生出来的工具?如果它是产业,支撑其发展的生态体系如何建立?如果它只是工具,如何利用这个工具,诠释金融行业的服务本质?

  围绕互联网金融,工具创新还是产业革命?这一热门话题,互联网金融实践者、传统金融业、民间资本、学者、媒体人等多方展开对话,从实践经验、法规政策、产业趋势的不同视角碰撞出众多精彩的观点。本刊将分为上下两期内容,分别聚焦互联网金融的现状与创新价值,以及发展生态与风险管控,以飨读者。

  记者:对互联网金融的定义众说纷纭。什么是互联网金融?有哪些特点?目前,它在国内的发展是一番怎样的状况?

  丁蔚:刚刚过去的这个炎热夏天让我们记忆犹新。这个热不仅是说天气的温度特别高,还有互联网金融燃起的一片热火从余额宝到人人贷到陆金所,这一系列新型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兴起,令这个新型金融业态引来前所未有的关注。

  什么是互联网金融?在我看来,任何依托互联网而存在和发展的金融业务,都属于互联网金融。其实,无论是互联网金融、还是金融互联网,都是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业之间的一种跨界的深入融合,这种深入融合的本质,是利用互联网技术以及自身的运营模式去拓宽金融服务的内涵,创新金融服务的方式。

  在我看来,互联网金融主要有广、高、明三个特征:

  第一个是广。传统金融服务受制于银行网点的服务半径,服务范围是有限的,服务对象也是有限的。但互联网金融下,通过互联网的触角,摆脱地域的限制,能够将金融服务延伸到每一个互联网所覆盖到的地区,使得更多的大众群体能够共享金融服务。

  第二个是高,是指效率的提高。以信贷为例,传统信贷服务需要经过人工实地调研、形成审批材料、按照支-分-总层层审批的多环节处理,不仅需要较大的成本投入,在效率上也经常不能满足急迫客户的需求。而互联网金融通过大数据、大平台的运算,能够批量化、快速进行业务处理,有效降低经营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第三个是明。借助互联网技术对客户行为数据的搜集和分析,能够有效消除金融服务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情况,让金融服务的过程更透明、更对等,这也符合互联网开放、平等的特征。

  目前来看,互联网金融已经包括第三方支付、P2P网贷、众筹融资、在线理财产品的销售、金融电子商务等模式。从银行传统业务领域看,主要有网上支付、网络信贷与网络理财三个部分。未来,随着不断创新,互联网金融还会出现更多的业务模式。

  骆品亮:在我看来,互联网金融有三大特征。

  第一个是核心资源和核心能力不同于传统银行。如果说传统银行的核心资源是物理网点,那么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核心资源在于平台节点,也就是它所拥有的边的数量以及每个边的规模。双边平台具有交叉网络外部性的特征,它所拥有的一个边规模越大,平台对另外一个边的吸引力就越强。比如,支付宝与天弘基金合作开发的余额宝,实际上就是充分利用了支付宝背后8亿账户这么一个强大的边。最近浦发银行与腾讯的合作,实际上也体现了交叉网络效应。因此,如何发展新的边,也就是所谓的增值服务,以及如何增加每个边的规模,就成为互联网金融企业价值创新的重点。

  第二个特征,创新风险和创新成本降低了,创新效率就大大提高。随着云计算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金融企业很容易基于每个边的用户大数据分析,来降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交易风险,提高资金融通效率。比如,阿里巴巴根据B2B用户的历史数据进行风险甄别,为商户提供小额贷款。所以,互联网金融平台上的品类拓展和业态扩张,都是轻而易举的。

  第三个特征,互联网金融具有开放性创新的特点。如果说传统银行主要是基于自身力量来开展封闭式的创新,那么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优势,在于整合价值网络上的优势,创新资源开展开放式创新。在这个创新生态系统当中,用户高度参与,创新者高度尊重用户的感受、体验和价值诉求。

  李娟:P2P网络信贷业是互联网金融服务的一种,从有关它的一些数据中,我们可以窥见互联网金融目前的发展状况。据统计,2012年末国内P2P借贷服务平台已超过200家,可统计的P2P平台线上业务借贷余额超过200亿元。若是加上尚未统计的P2P平台线下业务,其借贷余额和投资人会以此倍增。在去年累计的基础上,今年所有线上和线下模式的P2P业务,其借贷规模估计可达600亿元。

  上海金融信息服务专业委员会将全国29家P2P企业作为样本进行调研,其中包括上海企业9家,今年1至8月的整体交易额是102.8亿。

  整个P2P行业在2012年比较杂乱地生长以后,从今年开始,能够留下来继续合规经营的,并且愿意自律经营的企业,其风险控制能力和意识都已大大加强。

  记者:互联网金融有哪几种创新模式?

  骆品亮:从理论上来讲,互联网金融价值创新大致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提供自营业务的封闭式运营模式,比如说生活缴费等代收业务、转账结算等等。封闭式运营的核心能力,来自于金融产品创新能力。

  第二种模式是纯平台业务的开放运营模式,比如说P2P贷款,中小企业融资、众筹融资、在线理财等。这些平台型互联网金融公司的核心能力,来自于对边的扩张能力。

  第三种模式是半封闭、半开放的服务集成模式,也就是所谓的自营+平台的业务模式,它的核心能力,来自对产业网络资源的整合能力。

  从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的演化规律来看,互联网金融主要是基于电商对金融服务的特殊需求而兴起的,一开始以自营业务为主,随着互联网公司用户基数的爆发式增长,互联网公司发现不但可以用很低的增量成本为用户提供增值服务,还可以把这些用户的注意力转售给第三方。于是,平台开始走向开放,互联网金融逐渐发展成为自营+平台的业务模式,现在很多互联网金融公司,比如说网络贷款公司,从事的是纯平台业务。由于平台服务以边对边的分散交易为主,质量风险与交易维护可能会降低平台的运行效率。但是,我认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多边平台化发展,将是一个长期趋势。

  记者:互联网金融是工具创新还是产业革命?它的创新对于传统金融机构来说,是否是颠覆性的?

  陈祥锋:说互联网金融是工具创新,我觉得太小。但要说它是产业革命,从现在看似乎又太大了,可能再发展一段时间才会看出端倪。我更倾向于把互联网金融分为两类,其一是传统金融服务在互联网实现,如融资、网上银行、项目投资、理财等等,即所谓的金融互联网。另一类是由新兴电子商务交易所引发的金融服务,如第三方支付服务、供应链金融、物流金融、现金管理、理财服务,即所谓的互联网金融。前者是借助“长尾效应”和互联网平台技术,使得普通的消费者或小企业能够参与传统金融服务所属的活动中,从而引发了传统金融机构和网上企业进行金融业务的创新。

  事实上,互联网金融之所以能引起这么大的轰动效应,很大程度是因为它是基于产品交易而引发的金融服务,特别是电子商务企业意识到互联网金融使得它们有可能向贸易链中交易双方提供融资和理财服务,甚至是个人消费者提供网上支付和个人理财或现金管理服务,而这种服务,对于传统金融机构的存款、贷款、支付等业务产生了严重的潜在威胁。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使得电子商务企业、传统金融机构、交易企业等发现,贸易服务和金融服务相互交叉的重要性,这种交叉可以为各自企业未来的业务,甚至是经营模式带来新的机会。即电子商务企业希望通过提供金融服务来增加利润源泉,增加顾客黏度和忠诚度;而金融机构则希望能融入贸易链全程,从源头到最终消费者,为这些用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因此,我认为条条大路通罗马,其实最终互联网金融、金融互联网都会走向同一条道路。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不会是颠覆,而更多是互相促进。

  其实,伴随长尾效应理论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银行也一直在创新,例如网上银行、网上支付等。银行也开始改变传统以单个企业服务为主的,而开始以服务贸易链全程的客户为服务对象。今后,我相信银行业更应该积极地投入互联网金融创新领域的探索,更加关注在产业链全程的服务创新。

  王安宇:我认为,目前所谓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大都是借助互联网这个渠道或者媒介开展的金融活动。比如,P2P网络信贷,就是资金的提供者和需求者通过网络平台发现彼此的信息,然后通过一定的程序完成供需匹配步骤;第三方支付是指相关交易的参与者通过互联网渠道转移资金、发出支付指令;网络销售金融产品则表现得更加明显,就是借助互联网渠道开展业务而已。目前出现的其他互联网金融业务也大抵如此。

  这里讨论互联网金融能否颠覆传统银行,应该分两个层次来考虑。一层是互联网金融业务能否取代传统业务?另一层是互联网金融企业能否取代传统银行?

  银行的首要功能是借贷功能,目前的监管政策虽对放贷有所松动,但对吸收存款是严格控制的,这种行政性壁垒给传统银行带来了绝对优势。银行的第二个业务是支付功能,但我们发现第三方支付业务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银行,第三方支付企业短期内要想做大可能难度比较大。况且这两项功能还涉及到客户对资金安全的考虑,以轻资产著称的诸多互联网金融企业,恐怕在这方面不占多少优势。银行的第三个功能是销售,网络销售具有运营成本和增值服务优势。所以,就此功能而言,互联网金融企业应该能从传统银行那里夺取大量市场份额。

  从颠覆传统银行的层面来看,我觉得目前似乎也很难断定互联网渗透到金融领域会引起产业革命。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的价值创新思路,无外乎是降低交易成本或运营成本,创造出新价值与客户分享,比如余额宝就是让资金的碎片化时间得以应用。但这种价值创新能力,并非互联网金融企业所独有。在技术开发、客户获取、与监管方关系维护等方面,传统银行目前都更占有优势。实际上,许多传统银行正在加大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涉足力度,成立专门机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开发等。可以预测,传统银行和所谓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未来会根据自身资源禀赋分别选择适合自己的产业价值链环节,进行价值共创。

  周汉:我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一场产业革命。

  就拿大家熟悉的电子商务来说,原来消费者都要到实体店里去购买商品,而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网上购买。电子商务中的电子就是互联网,作为商业的工具,两者结合后产生了全新的产业。同样的,对于金融来说,互联网既是工具,两者结合而诞生的互联网金融,也将成为新的产业。

  互联网企业做金融,传统的金融行业做互联网,将来比较长的一段时间里可能还是一种融合性竞争的关系。实际上,现在很多P2P公司做的正是商业银行不愿意做、不屑做的业务,比如小微企业信贷。借助互联网技术,P2P公司在效率上提升了这一块业务,在风控上有一定的创新,在时间成本上也给客户带来了很多便利。所以说,是传统的商业银行把这一业务空白留给了互联网行业。以融道网为例,创新的网络融资B2C(Bankto Customer)模式,使得资金需求者与资金供给方的对接更加精准、高效,还引入了融资比价功能,提高了整个社会的资金融通效率,降低了资金成本,不管是对于传统金融机构还是对于新型的互联网金融,都是有利的。

  严定贵:金融业是一个几千年来形成的传统产业,核心业务规模大,利润也相当高。从国内的情况来看,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依然有较大的落差。事实上,由于金融业存在垄断,造成的结果,就是整个资源配置效率的降低,许多中小型创新企业很难获取金融资源。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实际上可以融合物流、信息流、甚至现金流,让金融更有效率。颠覆性或许还不能说,但至少能促进金融机构去变革,借助互联网的力量,可以让金融机构对接结算、信贷、购买、理财等需求的过程变得更为便捷。

  互联网金融最初表现出来的是结算功能,由于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为了提高结算的便利性,满足客户的需求,催生出了这个行业的发展。随后就是P2P网络信贷行业,它为小微企业之间的借贷搭建良好的平台,同时为投资客户提供一个新的理财模式,而你我贷就是其中一种。

  张海晖:用工具创新来定义互联网金融偏技术了一点,而产业革命却好像是让我们必须在互联网业和金融业之间二选一,是对互联网产业的革命?还是对金融产业的革命?在我看来这两个产业更多的是融合。传统金融服务存在二八现象,即用所有人的钱去服务20%的客户,结果会是20%的客户越来越有钱,而剩余的80%的人却可能会越来越贫穷。互联网的基础就是开放、平等和分享,借助互联网金融,无论是20%的高富帅,还是80%的屌丝,都有接受同样金融服务的权利。

  所以在我看来,互联网与金融在产业上互相融合,在思想层面上,互联网所倡导的开放、平等、分享精神,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种颠覆。

  丁蔚: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来看,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并非简单的此消彼长替代关系。

  互联网企业的经营机制、激励机制灵活,新技术应用快,对于市场需求的反应迅速,这些都是商业银行需要学习的。

  但商业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无论是服务模式还是手段的创新,都离不开对风险的经营。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商业银行已经建立起一整套比较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拥有非常优秀的风险文化,积累了良好的商业信誉,比互联网企业要更懂金融。同时无论是在技术还是资本方面都具备相对雄厚的实力。还有一点不能忽视商业银行是在比较严格的监管约束下拿到存、贷、汇全牌照的机构。这就使银行具有了货币创造的能力,可以保持流动性,而流动性恰恰是金融的生命线。

  因此,两者不是此消彼长的替代关系,而是要互相学习,融合创新。

  我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一种产业变革,但我更倾向于把互联网金融放在更长的时间轴上去预测它的影响。我们可以很清晰地看到,互联网金融的演进路径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最早是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金融服务手段创新,其特征就是传统的金融服务网络化,比如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网上支付等。第二个阶段是借助电商平台、社交网络等互联网服务模式的创新,去实现互联网金融的深化,比如很多商业银行最近推出的微信银行。

  而产业变革,其实是指第三阶段互联网和金融的深度融合,而不再是形式的融合。我认为,能够称为产业变革,必然要符合这样一个特征,即这个变革能够为产业带来巨大的新增价值,互联网金融无疑具备这样的潜力。首先,互联网金融使得金融资源通过更低的中间成本得到更有效、更高效的配置,更广泛的客户可以便捷地体验金融服务。其次,传统金融业受限于服务成本高、信息不对称这两大障碍,无法进入大量的个人客户、小微企业的理财、融资等金融服务市场,互联网金融为我们进入这些新的蓝海市场提供了可能;同时,金融业本身具有虚拟化的特征,是适合互联网化的行业之一,金融和互联网行业天然具备融合的基础条件。

  商建刚:我认为互联网金融一定会颠覆传统的金融业。从功能来讲,银行主要有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以及结算功能,现在互联网金融公司至少具备结算、发放贷款的功能。银行最大的问题是大量成本的存在,包括不动产和员工成本。而互联网公司都是轻资产公司,成本压力比银行小很多。将来,银行肯定需要考虑如何维持大量经营网点带来的巨大成本问题,而当银行因为成本居高不下而不得不减少网点时,我认为这就是互联网公司颠覆传统银行业的标志性事件。

  骆品亮:如果将互联网金融仅仅理解为渠道或终端变革,实际上还停留在金融互联网的层次上,即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开展金融服务。对互联网金融,我们不妨从产业生态的高度来理解,简单地说,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从事全产业链价值活动,而互联网金融企业主要从事产业价值链中某些活动环节。从发展现实看,互联网金融企业正在扩展其活动边界,有向上游领域延伸的倾向,因而对传统金融机构具有一定的替代作用,形成旁路竞争效应。

  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的影响,首先是从渠道创新开始,进而倒逼银行进行产品与业务创新。在一个理想的互联网金融产业生态系统中,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客户群、监管机构等多利益主体将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分工协助,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创新发展,这就形成颠覆性创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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