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此《海南省XX(市、县、自治县、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个人配租)租赁合同(2025年版)》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本文仅供参考,合同文本具体内容请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的为准。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用于由面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个人配租。各市、县、自治县、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本合同文本中所留空格应填写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的内容。合同空格处无约定内容的,应划斜杠“∕”。
3.本合同需手写填写的空格,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填写。双方当事人应在本合同的正文、附件中签字、捺手印或盖章。采取线上签约的,合同当事人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签章。
4.本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及空格处填写的有效文字与符号均视为双方当事人合意内容。合同附件经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当事人在签署本合同时,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充分理解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并自愿按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如确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应当由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
合同编号:__________
XX(市、县、自治县、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个人配租)租赁合同(2025年版)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合同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住所地/通信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微信号码:__________
共同申请人:
1.姓名:__________证件类型: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_证件类型: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__证件类型: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
(可相应增加共同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信息
甲方将位于海南省_____市_____市/县/自治县/区_____街道/镇/乡_____路_____号_____(住宅小区)_____栋_____单元_____(房号),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的住房(以下称“租赁房屋”),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给乙方自住使用。
租赁房屋附属设施状况以入住时现场双方确认为准。
第二条 出租房屋用途
经审核确认,乙方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该租赁住房分配给乙方自住使用,乙方不得改变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首次承租
本租赁合同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租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日)。本合同到期前,租赁住房按规定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体系的,本合同继续有效。
□续租
本租赁合同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租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日)。本合同到期前,租赁住房按规定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体系的,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四条 租金
□租金实行政府指导,租金标准为人民币_____元/平方米·月,合计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含税)。若租赁期间物价部门调整本小区的租金标准的,自调整之日次月起按新的租金标准执行。
□甲方确定的租金标准为人民币_____元/平方米·月,合计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含税)。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单独上调房屋租金。
第五条 租金缴纳
5.1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通过银行托收或者非税缴款的方式缴交租金。
通过银行托收缴交租金的,应于租金划扣日前将租金足额存至托收协议确定的托收银行账户,租金划扣日为_____(逢节假日顺延)。
□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支付租金日期前以下列第_____种方式支付:
1.现金支付
2.银行转账
3.其他__________方式将租金付至甲方(方式说明)。
以转账方式支付时,乙方应当将租金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付款义务。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5.2本合同项下租赁房屋租金按月收取,当月缴纳。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缴纳首月的租金,后续每月租金于当月_____日之前缴纳。首月租金及办理退房手续当月租金,按照实际租住天数计算,实际租住天数租金=(月租金÷当月实际天数)×实际租住天数。
5.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的,应当按照每日_____元的标准向甲方缴纳违约金。违约金从未按时缴纳租金的当月首日起计算,按照实际租住天数计算,实际租住天数租金=(月租金÷当月实际天数)×实际租住天数。
第六条 租赁保证金
6.1首次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租赁保证金收缴账户为:
户名: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后,应当向乙方出具租赁保证金收款凭证。
6.2乙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并非乙方预付的租金或其他费用,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乙方办理完退房手续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办理完退房手续,是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完成相关退房手续的全部程序),甲方有权在租赁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租金、相关费用以及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之后,将剩余部分无息退还给乙方(如有租金余额一并予以退还),租赁保证金不足以扣除全部费用的,乙方应当及时补缴剩余费用。甲方不得无故扣留乙方租赁保证金。
第七条 相关费用
本合同期内,乙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网络服务费、公摊水电费、垃圾清运费及在使用租赁房屋期间产生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当按要求及时支付本条所列费用,否则因此产生的违约金及相关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起租日前将房屋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给乙方,乙方于起租日前办理房屋接收手续,双方在《房屋交付确认书》(入住)(见附件1)中签字并移交房屋钥匙或移交门禁系统权限后视为交付完成。
乙方逾期办理房屋接收手续的,视为甲方已按《房屋交付确认书》交付房屋给乙方,甲方将按本合同约定起租日起向乙方收取房屋租金。
第九条 维修
9.1甲乙双方按照附件2《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责任划分表》分别承担对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
因乙方装饰装修、使用不当、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当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并应及时告知甲方。若由此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维修及赔偿责任。
9.2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应承担对房屋室内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责任。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属于甲方维修责任范围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上述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或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由此产生的该扩大部分的损失及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应对住房及时进行维修。甲方维修本房屋及相邻房屋时,乙方应予以积极协助。乙方拒查、拒修的,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包括第三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9.3发生房屋及附属设施需紧急维修但又无法通知乙方,或虽通知但乙方不能在场的情形时,甲方可在物业服务企业的协助下,进入租赁房屋进行紧急维修施工作业。
第十条 租后管理
10.1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无正当理由连续_____月以上未在租赁房屋内实际居住;
(2)无正当理由连续_____月或者累计_____月以上未缴纳租金;
(3)擅自转租、互换、出借租赁房屋;
(4)将租赁房屋用于经营性用途;
(5)擅自改变租赁房屋使用功能;
(6)擅自改建、扩建和装饰装修租赁房屋;
(7)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租赁房屋严重毁损;
(8)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约定,不合理使用房屋、不配合甲方对本住房及相邻房屋维修工作、不承担应尽维修责任或不支付应付维修费用;
(9)违反本合同第10.2款约定,不配合甲方或住房主管部门核查、调查;
(10)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未履行其应承担的房屋安全管理义务,造成租赁房屋安全隐患;
(11)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活动;
(12)其他违反住房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行为或者违约情形。
10.2甲方有权通过上门或其他方式核查租赁房屋使用情况、核对住户有关资料,乙方及同住家庭成员应当予以配合。甲方对采集的乙方及同住家庭成员信息应当予以严格保护。
10.3乙方在租赁期间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服义务兵役的,由其共同申请人提出变更申请,经审核共同申请人符合保障资格且符合申请时的保障条件的,由该家庭指定一名共同申请人调整作为主申请人,承继本合同,并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或书面补充协议,优先配租原承租房屋。
10.4乙方在租赁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无其他共同申请人/共同居住人员的,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同意乙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续租
11.1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仍有租房需求的,应当在合同到期日一个月之前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核合格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重新签订合同的租金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11.2租赁合同期满因乙方原因未办理完成续租手续的,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腾退住房,如乙方逾期腾退住房的,甲方按照实际逾期腾房天数计算收取房屋占用费和违约金,其中房屋占用费=(月租金÷当月实际天数)×实际逾期腾房天数,违约金应当按照每日_____元的标准计算,同时甲方有权收回住房。
11.3租赁住房在合同期间按规定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体系的,合同期满后乙方仍有租房需求的,可按甲方要求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租金由甲方根据相关规定、政策调整执行。租赁合同期满因乙方原因未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腾退住房,如乙方逾期腾退住房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租金标准计收逾期期间的房屋占有使用费,并有权收回住房。
第十二条 安全管理
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乙方应严格履行《租赁住房安全管理责任书》,详见附件3。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13.1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租赁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因城市建设需要等原因被依法征收征用拆除;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租赁房屋毁损、灭失或被鉴定为危险房屋不能使用。
13.2乙方及共同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三个月以内腾退租赁房屋;乙方未按期腾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11.2规定承担违约金:
(1)因购买、继承、接受赠与、婚姻状况变化等在本地拥有自有住房的;
(2)在本地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
13.3乙方及共同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以隐瞒、虚报、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弄虚作假,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租赁房屋的;
(2)有本合同第10.1款规定情形的。
13.4甲方或乙方因本条上述情形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乙方应当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十日以内办理完成退房手续。
13.5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须提前至少三十日向甲方提出退租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除结清租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有关费用外,另需按__________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照本合同约定交还房屋后,甲方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本合同解除。
第十四条 办理退房手续
本合同终止、解除或乙方提出退租的,乙方应当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退房手续:
(1)申请退房。乙方应当向甲方提出退房申请。
(2)腾空住房。乙方腾空住房前需清洁卫生、恢复原状,在腾空房屋前应对房屋中属于乙方的物品进行搬离处理,腾空房屋后遗留在房屋中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如甲方清理乙方遗留物品产生清运费,将由乙方承担,清运费甲方可相应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3)结清费用。乙方应停止使用并结清水电费、燃气费、太阳能。热水使用费、物业管理费、网络服务费及在使用租赁房屋期间产生的其他费用,并保留相关缴费清单。前述有关费用,如有绑定扣费账户,应于结清费用时一并解除绑定,避免后续继续划扣费用风险。如因未及时解绑导致扣费,责任由乙方承担。
(4)验房。乙方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部门申请验房。在约定时间内,甲乙双方在现场共同验房,确认验房日期,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部门当场向乙方出具房屋交付确认书(退房)(见附件1),收回住房钥匙、解除门禁系统权限。
(5)退房。乙方携本合同、租赁保证金收据、各项缴费清单和退房交验单等材料办理退房手续。租赁房屋、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损坏或丢失的,由乙方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不予修复的,由甲方组织修复,所产生的修复费用从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第十五条 送达
本合同约定的乙方通讯地址、手机号、电子邮箱均为双方认可的有效送达地址。乙方确认所留电子通讯方式(电子邮箱、微信号码、手机短信)为甲方可优先选用的送达方式,甲方亦可同时使用多种送达方式。双方发出的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电子通讯方式,自前述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即视为送达。双方以线下邮寄送达的,应采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交邮后的第3个日历日视为送达,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则视为在下一工作日送达。双方以线下专人送达的,递送当日视为送达日。
甲方采取专人送达的,可将送达文件张贴于乙方租赁房屋或通讯地址处,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有效送达。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确保本合同书中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准确,如有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7.1权利保留
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前提下,甲方保留对房屋建筑共用部分及小区公共区域进行结构或非结构性的更新改造的权利。如发生该类改动或更新工程,甲方应向乙方发出有关该类改动的书面通知。甲方可以随时行使这项权利,而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和支付任何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均不对乙方的间接损失或可得利益损失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7.2乙方共同居住人、访客及其他乙方授权进入房屋的人员的行为约定
乙方的共同居住人、访客及其他乙方授权进入房屋的人员,应遵守本合同及小区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前述人员行为视为乙方本身行为,其行为后果由乙方承担。
17.3责任及赔偿
乙方在房屋内居住期间对房屋具有管理责任,房屋出现水溢、气漏、烟漏、失火或其他人身财产损失情形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就此向乙方或任何第三人承担任何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使甲方遭受第三人追索时,乙方应有效保障甲方不受损害,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及支付的所有费用,甲方应在该等第三方追索中及时将有关的信息通知乙方。
17.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乙方除承担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乙方违约导致其他主体向甲方主张的违约金、赔偿金、罚款等,并且乙方还应当承担甲方为维权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
第十八条 合同签署
1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房屋交付确认书
附件2: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责任划分表
附件3:租赁住房安全管理责任书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1
房屋交付确认书(入住)

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房屋和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了交验,双方对上述所列的房屋内设备及各项费用基本情况□无异议/□附以下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交付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交付确认书(退房)

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房屋和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了交验,双方对上述所列的房屋内设备及各项费用基本情况□无异议/□附以下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交付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2
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责任划分表

附件3
租赁住房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一条 安全使用责任人。乙方与甲方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后,乙方为租赁房屋所属范围的安全使用责任人。安全使用责任人必须加强安全意识,对自身及同住人的安全负责。房屋内的治安、人身及财产安全和消防等全部管理责任由乙方承担,钱财及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乙方应对房屋进行检查确认,房屋交付后除房屋质量问题外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电器、消防、装修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安全,禁止在消防通道内堆放家私、车辆及其他杂物,杜绝一切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
第二条 乙方有依法获得安全保障的权利,并应当安全使用租赁房屋。为了自身和他人及财产的安全,乙方须遵守以下约定:
1.必须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安全意识。
2.应按合同约定使用租赁房屋,并为维修本房屋及相邻房屋提供便利,不得擅自改变该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和房屋结构、隔墙、功能布局,禁止对房屋进行违规改扩建。如承租家庭成员因特殊需求需要进行防护改造的,须取得甲方同意。
3.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该租赁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
4.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道的设计、铺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等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不得使用大功率设备和不合格电器、燃气产品。
5.加强用水、用电、燃气管理,电源、电线、管道等设施设备出现老化、破损的,要及时报修或自行更换。
6.安装空调机、热水器等设备、设施的,应经常检查和维护,确保牢固和安全。
7.暴风雨、台风来临前,应做好预防工作,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三条 乙方在承租期间禁止有下列妨碍安全的行为:
1.损坏、遮挡以及挪用消防器材,挪用消防水源;
2.未经审批进行室内装修,不得改建、扩建租赁房屋;
3.装修中使用可燃、易燃材料或聚氨酯装饰材料;
4.超负荷用电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产品;
5.乱拉乱接水、电、气等线路;在易燃品处使用插排、台灯、明火等;
6.违规停放电动车,违规充电;
7.遮挡、占用、封堵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通道、楼梯通道、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设施;
8.违章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有害化学药品;
9.使用非法煤气,或存放过量煤气;
10.高层内使用瓶装燃气;
11.高空抛物;
12.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13.未按有关规定饲养宠物;
14.不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为防控疫情采取的健康状况申报、流行病学调查、检验、采集样本、医学隔离观察、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
15.不服从有关政府监管部门的管理、监督,以刁难、辱骂、威胁、暴力等手段妨碍监督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第四条 经查实,乙方存在本责任书中任一禁止行为的,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1.限期整改;
2.解除合同;
3.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赔偿责任。
第五条 本责任书自签订租赁合同后生效,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4
承诺书
本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及本人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并代表承租家庭成员就租赁房屋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提交的材料准确、真实,不以隐瞒、虚报、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弄虚作假,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租赁房屋,并同意将提交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2.入住人员为本人及家庭成员,不转租、擅自互换、出借给其他人使用。
3.本人及共同申请人住房、户籍、婚姻、家庭人口等情况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以内,按规定办理信息变更。
4.本人及同住家庭成员入住后安全使用房屋,遵守租赁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
5.如违反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规定或本合同约定,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本人及同住家庭成员配合采集个人有效身份证信息、人脸信息或指纹信息,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监管信息对比核验。
7.本人及同住家庭成员配合住房维修,并为相邻房屋维修提供便利。
本人已详细阅读并知晓本合同的全部内容,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规定和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享有相关权利并履行相关义务。
(誊写最后一段)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