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案例:靠“萝卜章”诈骗3亿多,美女老总被判无期
2019-12-31

用萝卜章诈骗3亿多,买名车投资多处房产,美女老总被判无期徒刑

 

代客理财、私刻公章、虚构合同、伪造现场……曾涉嫌“萝卜章”诈骗的原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街营业部总经理许静,在2017年被判无期徒刑,20191225日,山西证监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对许静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许静她是怎么做到用萝卜章诈骗3亿多的呢?

 

2008年到2015年,这七年间,许静一直在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街营业部任职,从客户经理一直升任总经理。在此期间,许静以帮助亲戚朋友炒股、理财为名,承诺高额收益,骗取郭某、宋某等63人工6130.72万元。

 

其实,她骗来的这些钱都被他用于偿还他人的本金和利息,这也为她后来私刻“萝卜章”埋下伏笔。

 

20149月开始,许静虚构新三板投资理财、炒股等多项投资项目,使用私刻的公司印章和客户签订虚假合同,骗取20人共3.1亿元人民币。20159月,因为合同到期后无法兑付本息,东窗事发。许静的这些操作并非她一人完成,许静的丈夫、妹妹以及营业部总经理助理都参与其中。

 

许静和客户签订的合同主要有三种:

 

1、投资理财合同;

2、基金委托理财协议;

3、股权转让协议。

 

以许静伪造的新三板基金份额投资协议为例,主要内容是许静和民生证券总部签订的投资协议,主要是为了吸引客户,但是协议只让客户看看,不让客户拿走,客户看到协议户,就会相信并签订其他合同。

 

许静作案期间签订的虚假合同有20个,本息合计超过5亿元。许静利用诈骗来的巨额资金除了用来借新还旧之外,还购买多处房产,购买宝马轿车,以及投资酒店。

 

受许静案影响,证监会在2015年年底对民生证券采取责令暂停新开证券账户六个月。

 

法院判处许静无期徒刑,证监局判处许静终身进入证券市场,两者是不同的法律评价。终身禁入是证券市场层面的处罚,与刑事判决没有必然关系,但刑事判决可能会成为市场禁入的关联要素。在证券市场,从业人员的证券违法行为可能会被处以不同程度的市场禁入,但相关行为未必涉嫌犯罪。

 

现在因“萝卜章”而上当受骗的企业和个人仍然不在少数,有的时候不是自己不小心,而是骗子太狡猾。当然“萝卜章”的不是不能避免。

 

比如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多关注一下合同内容,如果合同内容出现不合常理的收益承诺,那么是合同诈骗的可能性就比较高。

 

再比如,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使用电子印章,签署电子合同,那么就可以避免“萝卜章”的问题了。企业电子章使用需要经过相关审批,审批流程规范,每一次使用都有迹可循,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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