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广泛应用,电子存证、电子取证行业需求持续增大!
2020-03-21

大数据广泛应用,电子存证、电子取证行业需求持续增大!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逐渐渗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已经离不开网络了。因此也产生了一些社会问题或者违法行为,这些社会问题或者违法行为往往和电子数据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电子证据也成为了新的证据种类。

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在线教育、在线合同等各类网络服务给大众提供便利的同时,与之相关的各类纠纷、民事案件甚至刑事案件也时有发生,在判定此类纠纷和案件过程,涉及到的计算机或者互联网的电子数据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证据,但是电子数据容易被修改,也容易丢失,因此电子数据的收集、保存,并形成有效证据,已经非常重要,因此产生的市场需求,使得一些电子数据存证、取证的产品或者服务应运而生。

根据《2020-2024年中国电子取证市场可行性研究报告》显示,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激励以及大数据应用模式的逐步成熟,我国大数据市场随着保持快速增长,发展到2018年已经增长至325亿元以上,与上一年235亿元的市场规模相比,增长了约38.3个百分点。而大数据市场的高速发展有助于电子取证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发展到2018年,我国电子取证市场规模增长至18.1亿元,与上一年15.4的市场规模相比,增长了约17.5个百分点,预计发展到2023年我国电子取证市场规模将突破到35亿元以上。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电子取证市场未来发展前景持续向好。

2019年,公安部发布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作用,要求公安机关全面、客观、及时地搜集和提取涉案电子数据,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完整。

随着中国电子取证技术和市场的成熟,国家陆续推出相关标准和法规对行业及电子数据进行规范化管理,目前我国电子取证市场处于较成熟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都提到了电子数据的法律依据的有效性。

电子取证.jpg

在《杭州互联网法院民事诉讼电子数据证据司法审查细则》中,有“第三方数据持有者的电子数据”的相关规定,这也对提供电子数据存证、取证服务的企业起到了指导作用。

《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第三方数据持有者的电子数据

第三方数据持有者的电子数据是指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的主体在业务过程中自动落地并存储的电子数据。对第三方数据持有者的电子数据,应当根据第三方数据持有者的资质资信、第三方数据持有者与案件有无关联关系以及电子数据的生成方式等因素,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应着重审核第三方数据持有者提供的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是否存在被篡改、损毁的可能。除电子数据记录不完整或者有明显瑕疵,证据形式不满足,或当事人提出异议并有相反证据证明该电子数据有篡改、伪造可能外,对第三方数据持有者提供的电子数据的效力可以采信。

《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第三方数据服务提供商的电子数据

第三方数据服务提供商的电子数据是指为当事人提供电子数据存证服务的企业及机构提供的电子数据。对第三方数据服务提供商的电子数据,应当根据第三方数据服务提供商的资质资信、信用状况、经营管理状况、证据形成的过程、所采用的技术手段等因素,结合案件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应着重审核第三方数据服务提供商的电子数据来源的真实性、技术手段的安全性,审查电子数据形成的合法性以及形成、传输、接受、存储、提取的过程及方法的可靠性、电子数据的完整性、保持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审查电子数据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程度,并由此认定证据的效力。

所以,第三方电子存证、取证服务提供者的资质资信是非常重要的。

以电子合同为例,来详细说明可靠存证的要求,以及如何选择服务商。

不同于纸质合同,电子合同因其形式已经发生变化,本身可以被划分为电子证据范畴。但是电子证据在特殊情况下容易被修改或删除,因此必须要采取固化存证的手段进行数据保全。

电子合同文本的固化存证是针对签署后的“结果”的存证;而签署过程的固化存证是指将虚拟的在线签署操作固化成真实的证据的过程,换言之就是将合同双方注册、认证、签字等一系列操作过程记录下来,并形成日志文件后进行存证,固化成电子证据。

存证不光是“存”,更重要的应该是“证”,第三方存证如缺乏相应的监督,或技术有限,法律效力将会大打折扣。因此对电子合同存证的要求有哪些,是必须要清楚的:

(一)存证方主体身份要求:电子合同存证必须是由独立第三方而不是签署的任何一方进行。

(二)存证资质要求:从司法角度上看,存证方必须由公证处或司法鉴定参与背书,确保存证方的所有操作都是受到监督的。

(三)存证过程要求:根据《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要求“电子数据生成、搜集、存储、传输过程都必须安全可靠”、“电子数据的生成主体和时间是否明确,表现内容是否清晰、客观、准确”,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可证明真实性的可以判定为有效。所以,存证方在处理电子合同在线签署操作过程的存证时,对于电子合同的生成、搜集、存储、传输时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及规定。

所以在选择存取证服务商时,要考虑服务商提供的资质、技术、服务等等。

比如放心签平台,放心签平台采用了身份实名验证,身份实名验证包括公安部二要素、手机号三要素、银行卡三要素或四要素、人脸识别以及企业二要素、法人/代理人三要素等涵盖单位和个人有效身份信息的多方位验证。并结合手机短信、邮箱等多种方式来综合保证签署双方的真实身份和真实意愿。

在技术方面,采用时间戳固化技术,由我国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对每一份电子合同的创建过程进行授时与守时检测。一旦检测到被修改的痕迹,该合同签署即被视为无效,从而保障时间戳证书中的时间准确性和唯一性。也有权威CA机构颁发CA证书来确保传输数据(身份信息、电子签名/章信息、公钥信息等)安全可信。

在服务方面,放心签电子合同提供在线存证查询、一键出证等多项服务,用户申请出证报告后,放心签会出具一份书面证明报告,此报告内容包含用户的基本情况,放心签验证过程概述,数据分析说明等。整个流程方便快捷,最终实现电子证据的生成、保管、流转、使用的高效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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