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20年电子签名行业政策汇编
2020-06-03

2015-2020年电子签名行业政策汇编

20158月,人社部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及加强证书核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要点:明确提出可直接打印电子照片,用电子印章取代发证机关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油印印鉴。

20165月,发改委发布《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要点:重点支持电子商务共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为各类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电子印章查询、比对、验证、追溯等服务。

20168月,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要点:各方参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需要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等使用电子签名、电子认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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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8月,国家旅游局发布《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在北京、上海、江苏等六省市启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有关事宜的通知》,政策要点:提出要加快构建“全国旅游示范合同库”,积极推动未使用电子合同的旅行社使用“电子合同管理功能”。

201712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签名,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提升信息化水平。

201811月,公安部办公厅、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警保合作进一步深化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意见》,政策要点:全面推行保险凭证电子化,对车辆所有人投保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可以制作机动车交强险电子保险凭证和交强险电子标志,把那个采取短信、微信或者手机APP等方式向车辆投保人、被保险人推送承包信息,提供电子保险凭证和电子标志的查询、下载、打印等服务,实现“无纸化”证明。

201811月,公安部发布《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政策要点:新增公安机关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技术制作电子笔录等材料,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制作法律文书。

20194月,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国家移民管理局公告(2019年第5号)》,政策要点:自41日起,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向内地居民开放查询本人出入境记录和普通护照签发记录服务,同时可生成经国家移民管理局电子签名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与盖有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印章的同类纸质文件具有相同效力。

20194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政策要点: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94月,市场监督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政策要点:积极推广电子印章广泛应用,在北京市、上海市开展先行先试。

20196月,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启用电子印章的公告》,政策要点:自201971日起在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全面启用各级海关行政印章、行政许可专用章等电子印章。

20196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府服务系统业务办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政策要点:提出由相关机构加盖电子印章的《考核凭证》和《网上学习教育凭证》,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予采信。

20197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政策要点:鼓励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采用电子合同、电子运单等信息化技术,提升运输管理水平。

20198月,住建部发布《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政策要点:提出简化房屋网签备案办理程序,引入人脸识别、电子签章等技术手段提高办理效率。并积极推进“互联网大厅”模式,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手机应用软件(APP)、电子签名等手段,实现房屋网签备案“掌上办理、不见面办理”。

20198月,国务院发布《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政策要点:为了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要加快推广电子印章。

20198月,市场监督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政策要点:提出“符合法定要求的电子申请材料、电子证据、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与纸质申请材料、纸质证照、实物印章、手写签名或者盖章、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99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加快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提升数字化服务与监管能力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政策要点:要求个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应按照标准规范建设电子印章系统,确保电子证照来源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签署行为的不可否认性。并且推进电子证照与电子运单、电子合同等融合应用,提高运输组织效率。

20199月,人社部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指导意见》,政策要点:2019年底前,完成总体规划,编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逐步统一服务形象、服务事项、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推进电子证照、电子文书、电子印章等在社会保险领域的应用。

201911月,杭州住保房管局发布《杭州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办法》,政策要点:要求住房租赁活动需使用《杭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在杭州市租赁平台进行网签,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20202月,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召开疫情联防联控新闻发布会,会议要点:高校毕业生优化服务,扩大在线办理事项,鼓励网上面试,网上签约。

20202月,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通知要点:在招投标工作中“加快推进包含开标、评标、合同签订、文件归档等在内的全流程电子化”,“大力推广以电子保函代替保证金”等。

20202月,银保监会,中国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一级巡视员答记者问,回答要点:金融监管部门要改进工作,对电子单证、电子影像、电子签章、电子数据的合规性、合法性要充分认同。

20202月,杭州住保房管局发布《关于积极推进商品房全流程网上销售工作的通知》,通知要点: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房屋交易网签备案系统在线完成限购资格审核、身份识别、合同签约、备案赋码等手续。市住保房管局将尽快应用电子签名技术,实现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双方远程网上签约,解决购房者至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场签约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保障商品销售全流程网上办理。

20203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更好服务保障创新创业创造的意见》,《意见》指出:出台规范关于涉互联网的哈希值校验、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区块链等第三方电子数据取证存证采信的审批指引。

20203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政策要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0203月,浙江人社厅发布《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稳定新业态劳动用工的指导意见》,政策要点:经劳动者统一,在确保合同内容是新业态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真实意愿,并确保合同内容不被篡改的情况下,可以签订电子劳动合同。

20203月,住建部发布《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效能的意见》,《意见》要点:推进“互联网+网签”,鼓励使用房屋交易电子合同,利用大数据、人脸识别、电子签名、区块链等技术,实现房屋网签备案掌上办理、不见面办理。

20203月,中共司法部党组发布《关于加强公证行业党的领导,优化公证法律服务的意见》,《意见》指出:要深入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开通线上自助办证平台,对具备网上申办条件的公证事项全部实现网上预约、申请、受理、审核、缴费,研究制定“非接触”公证服务工作指引。并明确指出,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2020年底签要全部具备应用电子公证书、在线电子证据保全保管、债权文书网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服务等能力,拓展司法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业务,在新型、前沿领域提升公证服务能力。

20204月,上海市政府,上海市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实现电子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并明确表示电子印章不仅仅适用于政务办理,还可以经扩展升级后应用在企业自身经营中,包括电子合同、电子签约等场景。

20204月,北京市政府发布《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条例指出:市场主体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使用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区块链技术应用中产生的电子数据可以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和归档材料。

20205月,全国人大表决通过《民法典》,民法典中合同编第四百九十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合同编中还明确,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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