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颁出首张电子劳动合同,将赋予电子劳动合同法律地位!
2020-08-01

深圳颁出首张电子劳动合同,将赋予电子劳动合同法律地位!

近日,在深圳市盐田区某电子劳动合同试点,某珠宝公司与新入职员工签订了电子合同,这也是广东省颁出的首张电子劳动合同。

在疫情肆虐的2月份,数以亿计的劳动者进行远程办公,电子文件签署遇到了极大的挑战。涉及到就业的劳动合同,也不得不采用电子签约的方式进行签署。电子签署的劳动合同到底合不合法,也成了企业和员工间的心病。

深圳颁发首张电子劳动合同.jpg

于是,20203月份,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人社部作出请示,询问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劳动合同管理电子化的相关事宜。人社部也很快给出答复,并发出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用人单位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和上述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函件内容,明确确认了电子劳动合同和纸质劳动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以此为契机,深圳市盐田区选定某珠宝企业作为试点企业,研究电子劳动合同全生命周期“电子证据保全+过程取证+区块链存证”,并依托其职工平台,实现劳动合同及其他人事文档线上签署。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启动电子劳动合同试点,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它可以大幅降低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有效地防止或减少劳动关系纠纷隐患,也有利于提高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智能化水平。特别在后疫情时代,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减少了面对面接触次数,是深圳科技防疫的重要表现和延伸。此外,开展电子劳动合同试点也契合了法律法规政策的实践发展需要,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可借助此次试点的经验推动劳动关系管理服务智慧化发展。

未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通过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赋予电子劳动合同法律地位,并同盐田区一起加大对试点企业的指导服务,在实践中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电子劳动合同工作规则,持续深化部级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继续担当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领跑者。


热文推荐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