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证据效力的司法认定
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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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作为新兴签约方式,除了一些刚需的行业外,其普及率还远远不够。主要原因在于人们对电子合同的认可度不够,电子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遇到纠纷后电子合同是否可以作为证据,这些都是人们最为关注的。

电子证据
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电子证据特征
由于网络环境产生的数据极容易被改变、灭失、伪造甚至毁灭,因而电子证据作为司法认定的证据材料时,必须满足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三个特征。
真实性:审查电子证据出处、生产时间、地点、制作参与人、形成过程等情况,据此明确证据材料内容是否客观真实、有无删改、伪造等。
关联性:诉讼人应当对纠纷中带证明事实相关联的材料给予充分证明,根据认定规则尽可能保持证据材料原始状态有助于提升电子证据的可信度。
合法性:一方面,保证证据提供主体身份合法是前提条件,不仅包括证据收集身份要合法,还包括证据审查制作、收集、提取过程中的相关主体;另一方面,是证据材料收集方法与过程需遵从法律法规。

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
依据《电子签名法》第八条,审查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应当考虑一下因素:
1、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
2、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
3、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
4、经司法鉴定未经篡改的电子证据;“经具有电子数据司法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通过标准的鉴定程序鉴定的电子证据,应被认定具有真实性。”
签署:在技术上,通过CA身份认证与信息加密技术,保障合同签署过程中签署身份真实可信、不可抵赖,签署内容不可篡改。
传输:电子合同签署与传输过程中,利用哈希值固化技术,对每个操作节点的电子数据固定并留存。通过比对签署前后的合同原文哈希值即可对电子合同是否被篡改给予证明。

电子合同签约技术

一:实名验证
身份实名验证包括公安部二要素、手机号三要素、银行卡三要素或四要素、人脸识别以及企业二要素、法人/代理人三要素等涵盖单位和个人有效身份信息的多方位验证。并结合手机短信、邮箱等多种方式来综合保证签署双方的真实身份和真实意愿。

二:加密传输
RSA加密算法对电子合同数据(身份信息、电子签名/章信息、合同内容)进行非对称加密传输,并通过哈希算法验证数据在传输前后是否匹配。在这个过程中,权威CA机构颁发CA证书来确保传输数据(身份信息、电子签名/章信息、公钥信息等)安全可信。

三:时间戳固化
时间戳固化技术,由我国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对每一份电子合同的创建过程进行授时与守时检测。一旦检测到被修改的痕迹,该合同签署即被视为无效,从而保障时间戳证书中的时间准确性和唯一性。

四:区块链存证
区块链存证,对每一份放心签电子合同的数据信息进行分布式多点存证。且整个备份存储过程,采用AES256加密(目前使用的是国密SM2)技术,通过字节代替、行位移、列混淆、轮密钥加必要时对原始密钥进行扩展等14轮加密操作完成信息加密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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