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索赔有哪些程序?
2021-03-2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索赔有哪些程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索赔的程序和时间要求有明确而严格的限定。发(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延期支付合同价款及造成承(发)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

施工索赔程序有哪些?

根据有关规定,提醒承包人按下列程序以书面方式向发包人索赔:

1. 索赔事项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 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同3、4规定相同。

施工索赔的几个关键环节

1. 提出索赔意向书

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这一阶段,要注意二点:一是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二是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2. 做好同期记录

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要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注意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3. 提交详细情况报告 

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

4. 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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