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合同的违约金应该怎样定?
2021-03-29

培训合同的违约金应该怎样定?

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是企业留住人才的重要举措。通常情况下,因为专项培训的成本不低,所以用人单位为降低人员流失会选择与员工签订一份培训合同。在培训合同内往往会约定违约金,培训合同的违约金应该怎样定?定多少才合理?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在这里,员工要注意区分合同期和服务期;如果签订培训服务协议时有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需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企业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而且不能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培训费用的界定也有明确之规定,不能凭空捏造或假设推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我们来举个例子,用人单位招录员工A某,为其专业技术培训花费总计为8万元,约定服务期为4年,A某干满1年即辞职,按A某为单位服务年限递减的原则处理,应偿付单位培训费违约金=8万元×未履行的服务年限3年/双方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4年=6万元。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为超过1人的劳动者安排了专业技术培训,每个劳动者的培训费用应按照本人在总培训费用中所占的份额计算,如有单独的项目费用,单独计算,如为8 人培训总花费8万元,在每个人培训项目相同的情况下,每个人的培训费用就是8/8=1万元。如果其中有一个人作为组长另行安排培训了一个项目,该项目花费 2万元,这个人的培训费合计就是1+2=3万元。

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所以,如果遇到合同期到了,而服务期没有到应当以服务期为准,违约金的规定也是合法的。不管是员工主动辞职还是被公司解雇,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还得看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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