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市有序推进电子劳动合同试点工作
2021-09-24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在减轻企业用工成本、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效能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菏泽市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和省人社厅有关要求,近年来,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探索,印发《菏泽市推行电子劳动合同试点方案》,开展电子劳动合同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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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试点先行原则,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牡丹区、曹县部分规模以上工程建设领域或加工制造业企业先行开展电子劳动合同试点,探索电子劳动合同管理模式、服务规范以及运行机制等。开展实地调研,摸底企业对于签订电子劳动合同的实际需求,发布规范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方便企业和劳动者下载使用,鼓励有意愿的企业和劳动者通过自建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或第三方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签订电子劳动合同。


电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以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为载体,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订立的劳动合同。推行电子劳动合同是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服务的创新举措,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电子劳动合同的推广,能够有效避免传统纸质劳动合同不易存放等问题,更好保障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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