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利用“双11”推进电商信用体系建设
2016-10-26

一年一度的全国性网络购物狂欢即将开始,监管机构希望利用这一机会加快中国信用体系的建设,切入点在于打击“信用炒作”,以推动电商企业间的信息共享。涉及电商交易、物流及社交等多个领域的主要玩家,包括阿里巴巴、腾讯、京东、顺丰速运等企业,承诺参与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导的电商信用体系建设。

这些企业在“双十一”这一电商大型促销活动开始前,共同签署了“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所谓“炒信”,通常指利用虚构的网络交易以炒作卖家信用。虚假的交易记录可能为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带来影响。除了炒信之外,政府想要监管的内容更多:恶意差评、滥用倒卖个人信息等均是电商信用体系希望解决的问题。由企业共享的信用信息将汇集为受惩戒的黑名单,于“信用中国”网站发布;这一网站由国家信息中心主办,发改委和央行指导。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李聚合表示,黑名单信息包括为“炒信”提供账户、数据、技术、物流、资金等服务的单位、个人、网站和应用。

“双11”推进电商信用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中,发改委副秘书长许昆林表示,近年来,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过程中,网络失信问题也比较突出,特别是虚假交易、刷单炒信、恶意查评以及滥用、泄漏和倒卖个人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破坏了网络生态环境的正常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已经成为政府关心、社会关注和百姓关切的焦点问题。同时,与线下交易活动相比,电子商务开放度更高,随机性更强,监督管理难度也更大。政府如果引导不好,监管不到位,就会让电子商务深陷诚信的危机,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电子商务信用体系意义重大、势在必行,任重道远。11·11已经成为消费者在电商领域的重要节日,社会关注程度日益提高,利用11·11开展诚信宣传活动,也有利于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相关中央部委将“利用大数据和加强监测监控,规范网络交易行为”,以“实施反’炒信’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合惩戒措施”。这些具体惩戒措施包括:屏蔽或删除现有账户、限制商品及服务发布、限制参加营销活动、限制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降低搜索排序、限制失信物流企业进入电商平台、查封社交媒体账号及限制网络广告推广等。

此外,监管机构要求电商平台“积极推进账号实名制认证,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数据比对和约定交换,基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电子商务及分享经济领域‘炒信’行为联合惩戒子系统。”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周民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经实现了37家部委和32个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供归集信用信息6.26亿条”,并归纳为进行联合激励的“红名单”和实施联合惩戒的“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在“发行企业债券”、“参与工程招投标”、“购买不动产及国有产权交易”及“发行股票”等多个领域受到限制。

电子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整体把握、抓住重点、协调推进。11·11是强化电子商务诚信建设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各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相关的机构及电商平台要充分认识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重要意义。准确了解广大群众对电子商务活动的期待和需求,切实把握网络11·11促销过程中出现的失信问题及其自身发展规律,这对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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